本网讯 12月15日中午,学校章程意见征集座谈会在工会会议室召开,教代会团长、二级学院院长、青年教师、民主党派、学生及老同志代表参加了座谈。党委书记戴健、党委副书记陈晓峰出席了座谈。
党委副书记陈晓峰回顾了学校章程制定的推进工作,尤其是近一年来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上海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指示,结合学校发展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的有关情况,并就下一阶段推进章程核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进度节点作了介绍。院办副主任张盛向与会代表作了新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说明。
参加座谈的代表们结合自身实际以及对学校章程的认识畅所欲言。胡爱本教授指出,章程应在遵循国家根本大法的基础上把握学校发展的灵魂,体现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戴国斌教授指出,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应突出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人格协调发展的教育观念。宋佩成、曹蓓娟等代表认为,章程应突出学校姓“体”,对运动训练等本体工作予以凸显。张云崖、刘佳瑜等代表指出,应重视校友群体的重要价值,在章程中给予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表述。学生代表指出,章程专门对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界定,表明学校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对学生群体的重视,权利义务的规定应更加体现时代特征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党委书记戴健感谢各位代表对学校章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当前推进学校章程建设是更好地实施依法治校的需要,是更好地履行大学功能的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需要,章程的制定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集聚各方智慧的过程,是民主办学的重要体现。在现有基础上,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吸纳师生合理意见,体现学校章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体现学校学科专业属性的特色,体现学校发展的基本定位和办学主张。
[作者/张盛]
[报送单位/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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