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5-04-21浏览:

我院院干字〔20152

       

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5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我院院党字[2015]15号),经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张志洁同志为对外协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芳同志为退管会专职副主任(兼);

吴雪萍同志为科研处副处长兼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副处级,主持工作);

 炎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副处级,主持工作);

 春同志为后勤管理处处长;

 勇同志为资产管理处处长;

周成林同志为研究生处处长兼学科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勤同志为研究生处副处长(兼);

丁海勇同志为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

曹可强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吴贻刚同志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

沈益民同志为竞技体校副校长(兼);

 青同志为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兼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正处级)。

免去杨  玲同志对外协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伊平原同志退管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可强同志教务处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成林同志科研处处长兼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免去吴  瑛同志研究生处处长职务;

免去吴贻刚同志体育教育训练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丁海勇同志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沈益民同志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职务。

 海同志不再主持经济管理学院行政工作。

干部任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