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干字〔2015〕5号
关于干部职务聘任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5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我院院党字[2015]15号),经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王 强同志为武保处副处长;
毕万勤同志为财务处副处长;
冉 毅同志为图书馆副馆长;
朴美子同志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
韦 蓓同志为竞技体校副校长、项目训练中心副主任;
黄永芳同志为后勤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徐 烈同志为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副院长;
陈丽江同志为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副院长;
王 茹同志为运动科学学院副院长;
程 华同志为武术学院副院长;
刘树军同志为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副院长;
任 杰同志为中国乒乓球学院副院长。
干部任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