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5-07-03浏览:

我院院干字〔20158

       

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5年处级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我院院党字〔201515号),经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畅同志为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工作)兼档案馆馆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龚燕萍同志为人事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广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佳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建炜同志为科研处副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坚同志为科研处副处长兼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倩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顾郑军同志为国际乒联博物馆(中国乒乓球博物馆)副馆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继红同志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工作)兼档案馆馆长职务;

免去陆琪琛同志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张云崖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李  蔚同志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邹  军同志科研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冉强辉同志科研处副处长兼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  海同志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干部任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 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