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干字〔2015〕10号
关于科级岗位(业务主管)聘任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业务主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我院院党字〔2015〕20号),经相关聘任工作程序,决定聘任:
曹 俊同志为财务处结算中心主任(正科级);
邓晶晶同志为财务处预算主管(正科级);
刘 芸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主管(正科级);
李 勤同志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护照签证主管(正科级);
丁福娥同志为后勤服务中心宿管服务部经理(正科级);
俞秋玥同志为学院办公室信访接待副主管(副科级);
张 哲同志为国际交流处欧美事务副主管(副科级);
高 敏同志为教务处教务科副科长(副科级);
胡 晨同志为教务处本科招生副主管(副科级);
黄秀丽同志为后勤管理处基建与修缮副主管(副科级);
郭隽寅同志为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副科长(副科级);
刘 嵘同志为研究生处(部)招生副主管(副科级);
申彦丽同志为图书馆采编部副主管(副科级);
徐伟峻同志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副主管(副科级);
李有强同志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范如意同志为竞校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许 丽同志为竞校财务副主管(副科级);
刘 敏同志为竞校医科保障副主管(副科级);
俎晓梅同志为竞校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杨秀侃同志为国际乒联博物馆(中国乒乓球博物馆)博物馆业务副主管(副科级);
金 晶同志为运动科学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秘书(副科级);
聂芬芬同志为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秘书(副科级);
鲍明华同志为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秘书(副科级)。
干部任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