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乒乓球学院部门负责人聘任的通知

日期:2015-07-22浏览:

我院院干字〔201511

       

关于中国乒乓球学院部门负责人聘任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部门机构设置与岗位设置方案》和《上海体育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业务主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我院院党字〔201520号),经相关聘任工作程序,决定聘任:

 艳同志为中国乒乓球学院教学部主任(正科级);

 毅同志为中国乒乓球学院科研部主任(正科级);

 楠同志为中国乒乓球学院训练部副主任(副科级);

佘竞妍同志为中国乒乓球学院国际交流与培训部副主任(副科级);

 好同志为中国乒乓球学院国家队文化教育部副主任(副科级)。

干部任期为三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 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