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逾期未归档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25浏览:

关于做好2014年度逾期未归档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归档要求,各归档单位应于2015630日前,完成2014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归档单位未完成归档工作,现请相关单位于1015日前完成归档工作,并及时反馈部门《2014年度归档计划表》。

如有问题,可与档案馆联系提供支持。

联系电话:51253032

特此通知。

 

附件:(压缩,内附如下附件)

附件一:《上海体育学院档案预立卷、归档方法》

附件二:《案卷移交目录表格及填写要求》

附件三:《卷内目录表格及填写要求》

附件四:《备考表及填写要求》

附件五:《2014年度部门归档计划表及填写要求》

    附件六:上海体育学院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1.党群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3.教学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科研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5.基建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6.仪器设备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7.出版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8.外事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9.财会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档案馆  

2015 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