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党字[2016]21号
2016年上海体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的要求,结合2016年上海体育学院工作重点和院领导工作分工,现制定2016年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一、党委书记戴健同志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对学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对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深入贯彻“四种意识”,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组织部、纪委、学院办、宣传部、各党总支)
2、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召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措施。(组织部、纪委、学院办、宣传部、各党总支)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切实加强流程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学院办、纪委、组织部)
4、牵头加强制度建设,组织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分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列为重点责任项目,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总结整改。(组织部、纪委、学院办、宣传部、各党总支)
5、落实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坚持抓牢个人廉洁自律,加强廉政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组织部、纪委、学院办、宣传部、各党总支)
6、加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负总责。着力抓好干部选任、日常管理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委、组织部)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落实学习、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学院办)
8、进一步履行和承担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完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等领域的制度监管,严格“三公经费”及相关财政财务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学院办、纪委)
9、推进二级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二级学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督促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10、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强对干部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11、深入推进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转作风、求实效和出实绩,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二级学院等)
12、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学院办、纪委)
二、院长陈佩杰同志
对学院行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3、坚持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科学决策,抓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严格学院财务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审议学院资金的运转情况,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管理制度,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保障机制,规范教育收费,完善长效机制。(财务处、审计处)
6、加强招生及研究生工作监督。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建立健全招生的监督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工作,抓好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学术成果建设工作以及加强试验平台和与学科相关的实验室监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研究生学术论坛和学术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完善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管理等规定。(研究生处等)
7、加强人事工作的管理。完善人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各类教师、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职责与考核标准,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年终绩效考核。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人事处等)
8、加强科研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结合“085工程”、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落实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作室的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科研处等)
9、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术诚信建设,提高教师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纪律。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财经法规教育、警示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学报编辑部等)
10、加强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审计及决算审计,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推进处级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抓好审计整改和落实。(组织部、纪委、审计处等)。
11、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增强学校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调动广大教职工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畅通民主渠道、营造民主气氛。(学院办等)
12、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三、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晓峰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3、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加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内涵,召开2016年精神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会议,加强精神文化的引领作用,继续推进网上文明在线建设。(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团委、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
6、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严把新聘辅导员的进口关。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学工部、研工部、思政教研部等)
7、加强学风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学风建设纳入综合管理和行风建设之中,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学工部、研工部、宣传部、团委、各职能部门、各党总支)
8、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和实施预案,规范使用技防、消防、治安等专项经费。贯彻中办59号文件精神,强化对教材、课堂、论坛、网络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管,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武保处、信息技术中心、宣传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9、提高信息化技术与安全监控水平,在实施《上海体育学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中,重点做好信息化建设的招投标和经费使用,对加强网络信息化安全、维护校园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负总责。(信息中心、宣传部、各职能部门、各学院)
10、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完善学生奖学金评定、勤工俭学、帮困助学、推优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制度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学生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金的管理。继续推进市级就业创新基地建设,协助监督管理体育科技园工作,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组织征兵工作。(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科技园等)
11、认真处理相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詹萌同志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
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2、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责任。重点监督执行党的决议和纪律、落实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师生员工利益等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督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兼职兼薪、出国(境)等制度执行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配合党委部署召开2016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做好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 、“一岗双责”制度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的监督,不断完善学院惩防体系建设。(纪委、组织部、监察处)
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情况的整改工作,协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加强过程监督,开展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和廉政谈话。(纪委、组织部、监察处、各党总支、职能部门)
6、做好学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着重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纪委、组织部、宣传部)
7、落实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跟踪监督,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纪委、监察处、审计处)
8、抓好对招生、财务、基建(修缮)、物品采购、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及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的处理办法》,实施责任追究。(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后管处)
9、加强审计监督。对重大基建及修缮项目全过程监管。负责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协调上级的财务决算审计、绩效审计等任务,对学院的内审工作及处级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监管,抓好审计整改和落实。(审计处、组织部)
10、坚持教代会、工代会会议制度。坚持关系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教代会会议通过。(工会、学院办、纪委)
11、负责查办重要的信访案件,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学院办、纪委、组织部)
五、党委副书记王玉林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加强中国乒乓球学院的场馆和国际乒联博物馆建设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学院办、人事处、组织部、中国乒乓球学院、后管处)。
6、加强中国乒乓球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制度建设,规范中国乒乓球学院的规范管理。(学院办、人事处、中国乒乓球学院)
7、协助组织各类竞赛工作,抓好参赛各类人员的诚信教育、反兴奋剂教育、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教育,加强竞技体育竞赛道德、反兴奋剂工作,建立竞赛工作监督体系。(竞校等)
8、规范图书馆的管理,在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优化藏书结构,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的同时,做好采购、项目招投标等过程监管。(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后勤产业管理、监察处、审计处)
9、认真处理相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六、副院长平杰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强化基建修缮、资产管理、设备采购、企业经营和后勤保障等重点领域管理岗位的“红线与底线”意识,对经营性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管理和工程预决算、房产出租出借等重点环节,会同审计和监察部门,完善审计工作计划与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协助管理监督教学训练保障中心工作。(后管处、后勤服务中心、科技园、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教学训练保障中心等)
6、深化校办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切实提高制度落实、制度执行和制度监督实效;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监管体系;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资本报表”和“重大事项”季报制+年报制的常态监管手段,确保国有资产年保值增值率不低于7%。
7、抓好退休教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退管会)。
8、认真处理相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七、副院长施之皓同志
对中国乒乓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继续加强中国乒乓球学院机制体制建设,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和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继续举办“乒乓球国际暑期学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场馆建设等监督管理。(中乒院)
6、协助做好中国乒乓球学院的场馆和国际乒联博物馆建设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中乒院、国际乒联博物馆)
7、认真处理相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八、副院长毛丽娟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教学训练保障中心的监督管理,监管房产、场馆出租借等重点环节。(教务处、质管办、继续教育学院、教学训练保障中心、相关学院)
6、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的监督检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各类招生计划、细化招生规程、规范招生程序,加强招生的组织和管理,健全责任体系。(教务处、监察处、相关职能部门)
7、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强化监督机制,继续落实“阳光收费”制度。(教务处、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监察处、审计处)
8、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师德行为,推进师德建设、学术道德建设。围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强化教师培训,加强监督教育。(教务处、质管办、各学院)
9、加强体育行风建设。加强竞校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反兴奋剂教育、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教育。(竞校)组织各类竞赛工作,抓好参赛各类人员的诚信教育,加强竞技体育竞赛道德、反兴奋剂工作,建立竞赛工作监督体系。(学院办、教务处、竞校、武术学院等)
10、认真处理相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九、副院长王兴放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主要工作: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维护中央和市委权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履行“四风”等方面的具体承诺,落实学习、廉政谈心谈话等系列制度,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3、抓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四书四会三报告”制度,确保“一岗双责”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学院办、纪委、监审处、组织部等)
4、做好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着力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学院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
5、加强科研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结合“085工程”、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工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落实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作室的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科研处等)
6、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加强学术诚信教育,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纪律。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财经法规教育、警示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学报编辑部等)
7、加强伤骨科医院的管理。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等。(运动科学学院、伤骨科医院)
8、加强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监督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细化招生规程、规范招生程序,加强招生的组织和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过程监管(科研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
9、协助学科建设工作。协助抓好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学术成果建设工作以及加强试验平台和与学科相关的实验室监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科研处、科学研究院)
10、认真处理相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学院办、纪委)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