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中乒院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上海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院党字〔2016〕30号、《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办法》(我院院党字〔2016〕28号)、《上海体育学院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我院院党字〔2016〕32号)、《上海体育学院新媒体使用与管理办法》(我院院党字〔2016〕31号)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做好贯彻实施,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1. 上海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
2. 上海体育学院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3. 上海体育学院新媒体使用与管理办法
以上附件详见:信息门户-校内通知
4. 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办法(将以纸质文件形式另行传达)
中国共产党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