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逾期未归档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7号令)和《上海体育学院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我院院院字(2007)25号)要求,我馆于本学期初召开各单位兼职档案员会议并下发了归档工作通知,各单位应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完成归档工作,现请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归档手续,并及时反馈本部门《2015年度部门拟归档建议清单》。
如有问题,可与档案馆联系,我馆将积极提供业务支持。
联系电话:51253032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档案馆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