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军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日期:2016-06-17浏览:

我院院干字〔20163

关于邹军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邹军等同志任现职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并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同意转为正式任职:

 军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

陆琪琛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海同志任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院长;

王继红同志任教学训练保障中心主任、后勤产业管理处副处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0517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