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干字〔2016〕3号
关于邹军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邹军等同志任现职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并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同意转为正式任职:
邹 军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室主任);
陆琪琛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李 海同志任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院长;
王继红同志任教学训练保障中心主任、后勤产业管理处副处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05月17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