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党字[2016]48号
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上海体育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戴 健
第一副主任:陈佩杰
副 主 任:陈晓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玉林 王兴放 王红英 王 青 户进菊
毛丽娟 平 杰 刘 宏 刘 炜 刘 勇
匡淑平 吴雪萍 李 芳 杨庆生 杨 玲
邵 春 邹 军 陆琪琛 周成林 施之皓
唐 炎 殷 勤 郭玉成 梅 朵 黄 勇
游林生 詹 萌 熊小健 潘 勤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 勇(兼)
今后,委员会成员如有岗位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小组。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