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干字〔2016〕4号
关于徐畅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徐畅等同志任现职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并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同意转为正式任职:
徐 畅同志任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工作)兼档案馆馆长;
龚燕萍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刘建炜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
吴 坚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兼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山 广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沈 佳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主任;
杨 倩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顾郑军同志任国际乒联博物馆(中国乒乓球博物馆)副馆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06月26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体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