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7-03-24浏览:

我院院院办字〔20171

           

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清明节假期:42日(星期日)至 4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41日(星期六)执行星期一的教学任务。

劳动节假期:51日放假(星期一),与周末(429日、30日)连休。

二、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竞校等部门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三、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训练、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假期值班,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