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院办字〔2018〕1号
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清明节假期:4月5日(星期四)至 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4月8日(星期日)执行星期五的教学任务。
劳动节假期: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执行星期一的教学任务。
二、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竞校等部门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三、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训练、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假期值班,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