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03-27浏览:

 

我院院院办字〔20181

 

 

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清明节假期:45日(星期四)至 4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48日(星期日)执行星期五的教学任务。

 

劳动节假期:429日(星期日)至5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28日(星期六)执行星期一的教学任务。

 

二、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竞校等部门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三、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训练、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假期值班,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