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践育人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思政教研部、竞校及相关教师: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实践育人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我院院院字〔2016〕1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实践育人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校在编教师个人或项目组成员
二、统计范围
实践育人成果有效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统计内容
实践育人成果主要包括德育成果、创新创业成果、素质教育成果三类,所获奖项均以获奖证书或主管部门正式发文为依据。具体标准参照《上海体育学院实践育人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我院院院字〔2016〕150号)。
四、统计办法
请相关教师或团队填写《上海体育学院2017年度实践育人成果登记表》,与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交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学工部。相关职能部门获奖人员可直接将材料报送学工部。
个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18日
院系汇总材料报送截止时间:4月23日
五、奖励办法
参照《上海体育学院实践育人成果奖奖励办法(试行)》(我院院院字〔2016〕150号)执行。
联系人:刘佳瑜 联系电话:51253067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2017年度实践育人成果登记表》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2017年度实践育人成果统计表》
人事处、学工部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