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即将开始,本次年度汇算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需要办理2021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此外,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有: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为方便各位教职工高效、快捷地完成本年度汇算,财务处推荐优先选择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错峰办理。
因系统原因,若超过截止时间(6月30日)进行申报,申报数据将需要个人手动填写,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教职工按照规定申报要求和时间及时申报,如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者前往就近的税务网点办理。
财务处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