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通知
各单位:
为更好地树立和维护学校文化形象,规范使用学校视觉形象标识,近期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制作的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已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在精神文明推进会上正式发布。
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主要由代表学校视觉形象的规范标志及其组合变化构成,分为基础标识和基础应用两部分,适用于学校以及中乒院、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的办公用品、事务用品、会务用品、环境布置等各个方面。
为便于使用,现已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开设“VIS下载”栏目,可根据需要在附件中选择下载。
党委宣传部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