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院办字〔2015〕1号
关于2015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15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劳动节假期: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武保、学工、场馆、后勤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学校部署,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维稳责任,保持信息畅通,强化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确需要,须向学校办公室办理报批手续。
四、后勤服务中心、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竞校等部门可根据本通知,在保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节日放假安排。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