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学风班”创建评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3-18浏览:

我院院学字[2015] 5号

中国乒乓球学院、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创设“想学习、爱学习、会学习、在学习”的学风文化氛围,让优秀学风成为常态。现就开展2015年“优秀学风班”创建评优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2级、2013级和2014级本科生班级。

二、组织机构:

1、各班级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班委、班级党员等组成“优秀学风班”创建工作组,负责本班级的申报、考核指标的量化统计、现场展示或答辩的布置与准备等工作。

2、学工部、团委牵头成立校评估小组(兼顾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负责对申报班级的审核评议、经费保障和年终考核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班级申报:

每年3月份,“优秀学风班”创建工作组申报填写《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交至各二级学院,并根据班级表现以及申报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情况,推选参加校级“优秀学风班”的申报。

2、申报评估:

每年4月份,校评估小组结合各二级学院的意见对申报班级进行评估,并将申报班级按评议结果分成四类,具体如下表。同时下拨“优秀学风班”创建经费。

类别

数量(个)

创建经费(单位:元)

A类

≤5

500

B类

≤10

300

C类

≤25

200

D类

不限

3、年终考核:

每年11月份,各二级学院A、B、C类“优秀学风班”创建班级按照《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标准》(见附件2)计算得分并填写《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表》(见附件3),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并递交校评估小组,校评估小组进行年终考核,确定进入现场展示或答辩的候选班级(总数不超过40个)。

注:

破格申请条件——D类班级,以自愿原则,可按照考核标准参加年终考核;

申报班级(A、B、C类)无理由未参加年终考核,将取消该班级下一年度申请资格。

4、现场展示或答辩:

每年12月份,校评估小组组织专家对参加现场展示或答辩的候选班级进行最终评选,确定年度“优秀学风标兵班”(5个)和“优秀学风班”(15个)的获奖班级。

四、奖项设置

1、评选为“优秀学风班”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班费300元,班级每位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第一栏加3分,下一年度每期团校增加1个名额。

2、评选为“优秀学风标兵班”的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班费500元,班级每位同学综合素质测评第一栏加6分,下一年度每期团校增加2个名额。

五、经费保障

1、由学校下拨专项经费用于“优秀学风班”建设、年终考核、现场展示或答辩及奖金分发等活动。

2、“优秀学风班”创建经费需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和班级学风建设无关的费用开支。

3、有班级无理由未参加年终考核的,削减该二级学院下一年度专项经费。

六、其他

1、本实施办法由学工部、团委负责解释。

2、在创建评优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班级或师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件1: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创建申请表

附件2: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标准

附件3:上海体育学院“优秀学风班”年终考核表、班级学风情况推荐信、最佳优胜寝室统计表、年终考核支撑材料清单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