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党字〔2014〕50号
2014年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机关职能部(处)、直属单位效能建设,按照学院实施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2014年机关职能部(处)、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职能部(处)、直属单位
二、考核原则
遵照目标管理与工作效能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目标考核与作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8个一级指标(其中4个核心指标),23个二级指标,若干个观测点组成(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而定)。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目标任务(核心指标):包括2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落实情况;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情况(重要指标)。
2、工作思路: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工作思路、目标、措施情况;开展工作的载体和方法;制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情况。
3、工作合力: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部门工作氛围情况;岗位责任,人员分工情况;建立工作制度情况;与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情况。
4、工作水平: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相关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情况;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和部门网站维护情况;参加理论学习及各类培训情况;撰写业务论文或调研报告情况。
5、工作实绩(核心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学校重点工作提供决策和保障服务情况(重要指标);在学校重大专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情况。
6、工作效率: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办事效率;业务熟练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情况。
7、工作作风(核心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要指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重要指标);为基层排忧解难和提供服务情况。
8、开拓创新(核心指标):主动作为,创新开展工作,并具有相对稳定和长效的实践载体(重要指标)。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校领导担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组成。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按两个层面进行:学校党政领导测评、二级学院党政班子和群众测评。年终以召开大会的形式对各部门、直属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12月19日(周五)前,各单位完成自评。各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自评,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版发到组织部(zzb@sus.edu.cn)。
2、12月30日(周二),召开目标管理考核大会。各部门负责人作5分钟的交流发言(自备PPT),校领导和二级学院党政班子及各层面群众代表参加测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汇总评价结果,做好最终评价的等次、书面评语等工作。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另设单项优秀奖。
1、优秀
优秀标准:(1)一级指标有6个及以上达到优秀,其中4个核心指标必须为优秀;(2)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形成了特色;(3)对社会和学校建设贡献程度明显。
单项优秀:在达到优秀资格线的基础上,能够创新性开展工作,服务意识强,群众评价良好。
2、合格:一级指标有6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3、基本合格:一级指标有6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2个核心指标为合格。
4、不合格:一级指标有2个及以上为不合格,或出现下列“一票否决”之一者。
(1)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火灾、刑事案件等。
(3)未完成目标任务且无正当理由。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工作小组把学校党政领导测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和群众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党委审定,并进行公示。
(二)对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获得优秀和单项优秀的部门和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处级干部绩效考核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