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4-12-01浏览:

我院院院字[2014]139号

中乒院、二级学院、处(室)、直属单位、竞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国有资产,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促进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体育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资产管理坚持“分类指导、管用结合”原则,实行单位级(资产管理部门)和部门级(资产使用部门)两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佩杰

副组长:詹 萌、平杰(常务)

成 员:杨玲、王红英、周成林、邵 春、刘 勇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邵 春

成 员:盛立恒、王继红、王 青、沈益民、毕万勤

(今后,小组成员岗位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调学校各资产管理部门工作,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综合事项。

2.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和实施总则,报学校批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按规定权限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的购建计划、资产处理、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委托经营、收益收缴等事项,并报学校批准。

4.负责制定学校内单位级国有资产配备标准,对各单位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5.接受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的监督、指导,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部门级单位的产权登记、清查核实、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

2.按照学校要求,负责《上海体育学院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3.负责组建校内各使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专兼职成员队伍,执行学校关于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管理和评估备案等工作。

4.按规定权限履行学校资产价值、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在建工程资产等五大类资产管理职责。

5.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