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院党字〔2013〕42号
为进一步推进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强化思政教研部的教学、科研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学院实施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二、考核原则
遵照目标管理与过程考核相结合、重在建设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目标考核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目标管理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6个主要观测点,达标标准和优秀标准组成,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工作:包括4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教学内容(核心指标)、教学教育方法长效机制建设、教学效果。
(二)科研工作: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确定科研方向、形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核心指标)、学科建设目标(核心指标)。
(三)团队建设:包括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制度建设、团队意识(核心指标)、团队领导。
(四)特色工作:有创新、有特色的工作,包括相对稳定的、具有长效性的实践载体(核心指标)。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科研处、教务处、质管办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思政教研部考核应突出教学特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考核与二级学院考核同时开展,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评。
1、12月16日(周一)前,对照年初下达的指标以书面形式(自评材料)将本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情况交组织部;组织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初评工作。
2、12月27日(周五),召开目标管理考核大会,会上作5分钟的交流发言(自备PPT),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在相关人员评价的基础上,做好最终评价的等次、书面评语等工作。
(三)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达到优秀,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优秀。
2、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3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3、基本合格:一级指标有3个及以上为合格,其中2个核心指标必须为合格。
4、不合格:一级指标有2个及以上为不合格,或出现下列“一票否决”之一者:
(1)发生重大教学工作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3)未完成学院目标任务及本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且无正当理由。
五、考核结果
(一)目标管理考核小组依据党政领导测评、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结果,得出年度绩效考核意见,经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报学校党委审定并公示。
(二)获年度目标管理得优秀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处级干部绩效考核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