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我院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运动员、教练员等的决定

日期:2013-10-29浏览:

我院院院字〔2013〕71号

各单位:

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我院体育健儿不畏艰辛,顽强拼搏,取得了3枚金牌、4枚奖牌的好成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

授予张海坤、李泉龙、苗玉杰、章乱、蔡颖颖、李国强、沈学军、潘峰、孙再仁等九人“上海体育学院体育运动荣誉奖”称号;

授予韦蓓、胡贤豪、杨忠平、彭傲枫等四人“上海体育学院第十二届全运会突出贡献奖”称号;

授予王人卫、刘敏、孔明、杨杰、侯希贺等五人“上海体育学院第十二届全运会训练竞赛科技攻关贡献奖”称号;

授予罗海涛、周海根、李成刚、王志强、李晓雪、张盛海、

王德新、周天芬、袁志斌等九人“上海体育学院第十二届全运会训练竞赛服务保障贡献奖”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院教职员工要向先进学习,努力拼搏,奋发有为,为学校、为上海、为国家的体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