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第二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3-10-11浏览:

我院院学字[2013]42

 

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第二届

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年)》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上海体育学院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竞赛旨在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展示辅导员工作风采,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学生工作团队。

二、参赛人员

上海体育学院各二级学院在编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笔试: 2013 年10 月21 (周一) 14:00

面试: 2013 年11 月4 (周一)14:00

四、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部分:

1、学生工作基础知识测试

考核辅导员对学生事务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主要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关于高校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指导、党团建设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满分100分,按30分计入总成绩)。

2、微博写作

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根据笔试选题进行微博写作(按20分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部分

1、自我介绍与展示

辅导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对特色工作和成功案例进行介绍与展示(自备PPT),限时5分钟(满分100分,按15%计入总成绩)。

2、主题班会

围绕“学习和宣传十八大”,自行设计班会主题,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赛前撰写主题班会策划书,录制班会实况视频。面试现场提交班会策划书和5分钟左右视频资料(满分100分,按15%计入总成绩)。

3、案例分析

现场抽题,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从理论分析、解决思路、经验启示等3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根据竞赛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二)全面展示,树立榜样。各二级学院应通过竞赛的开展,积极展现辅导员的风采,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六、奖项设置

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设如下奖项: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

                          

 

 

一三年十月十一日